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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想像力的生活,聽了黃色小說作家的演講

滿好笑的事情是,當我還在台北時,已經沒什麼興致去聽演講了,在東京卻拼命地參加駐日經濟處舉辦的活動。 長大之後其實就不太喜歡看小說了,也許是因為現實太強勁了,沒有多餘的氣力再去想像另一個世界。 「你寫的東西會自動幫你篩出讀者。」黃作家說。 「寫小說是展現想像力做便宜最快的方式。」 「小說家都在跟媒體競爭觀看者的注意力。」 我很喜歡他說話的方式,穩重,不疾不徐(不像某作家...)。 那天的中日翻譯也很精采,口譯家自己也是翻譯,了解台灣文化,用日文解釋了很多文化上的差異。這些都不是課本上讀得到的,都是經驗。 ================== 一個人在四樓的房間裡,我更喜歡夜晚,我喜歡點上蠟燭, 我可能想要召喚魔鬼吧。 召喚當年除了參考書只有自己可以面對的時光, 那幾年我寫了那麼多的字,我這才知道我都寫光了, 長大二十七歲之後我的生活剩下香水便當冰與火之歌泡疹與熟女的青春痘 我用死亡威脅自己,我在我固定的電子筆記本上設下離我死亡倒數的天數, 我的懶惰好頑強,我還是打破了所有我自己的計畫,我從來沒有在我的私人生活裡進步過。 我的愛情分數已滿,我不知道我還要追求什麼,(那曾經是我追求一切來到東京的理由) 我要點燃更多蠟燭更多火,我會在火裡面看到很多影子: 如果我已沒有要追求,那我是否能夠奉獻?給予更多?

兩個人的經濟效益

開始一個人的東京生活之後,月末記帳結算,才知道兩個人在一起,相處很大一部分是陪伴,另一部分是經濟效益。 兩人份的菜,兩人份的時間,兩人份的資訊交換,暖爐一個價格除以二。音響一台。我們還衣服交換穿,帽子圍巾共享。 錢給我安全感。 年輕一點的時候,嚮往到高級咖啡店,買流行的衣服。現在只實用,不退流行的基本款就行。有了另一半,外表示不是這麼流行我也不擔心。 還有兩個人的學習。 我們剛好微妙的交疊並錯開喜歡的東西:他喜歡英美文學,我看中文小說散文。他喜歡和別人說話,我喜歡旁觀與紀錄。看電影,他總是看劇情,我聽音樂看節奏。 我們一周寫一封信,他用英文,我用中文。上次回台灣,我們在台北街頭說日文,他假裝是日本人。 我喜歡包裹著洋酒的巧克力蛋糕。 我總是在他的信件裡找單字查單字,他總是在我的信件裡找錯字, 我們總是在餐廳裡點不一樣的食物,交換吃,交換唾液。 我們互享很多洞與秘密,我們一起收集身體的排泄物,漸漸變成彼此的氣味, 他是我的愛人,然後變成我有血緣的哥哥,再變成 我